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显现不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
2、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除。而无配偶双方的同居关系,法律既不提倡,也不干涉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