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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利办理
南京专利办理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3-03 01:40:41
已帮助33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南京申请专利成功后,如何转让专利?
专利
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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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利办理
杜强吉
问题:咨询一下专利申请
你好,可以具体说下情况
张芳
问题:专利是怎么申请的
你好,需要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非专业人士对流程和申请文件不了解,故不建议自己申请。有需要可以进一步与我沟通
钱威
问题:我不知道我是江苏宿迁泗洪县公民,一直遵纪守法怎么惹到湖南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了,冻结我建行银行卡
马上安排人员和您电话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佟铁鑫
问题:你好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准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社保规南京已交30多年,现在交地方县城6年,退休后享受江苏省社保,南京社保,还是地方县社保?
根据你这种情况是可以按照南京的退休待遇领取,遵循原则按照户籍优先,从长从后,就是时间长的为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申请专利的好处有哪些
1、拥有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成果,而不怕“泄密”,不怕因本单位技术人员的“跳槽”使技术成果流失。2、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3、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4、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实施专利许可,获得经济效益。5.可以利用专利技术作为产品宣传的卖点,提高产品档次。6.专利权可以用来质押,向银行贷款;或作为保证进行融资。7.专利的数量达到具一定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以及重大项目的投标竞标的前提。8.对专利侵权者要求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专利转让需提供材料都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需准备的材料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1.填写《专利权转让合同》。 2.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高科技专利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杨烁明
问题:无效专利申请
您好!我是刚给您致电的杨律师,感谢您对律师专业的认可。您可搜索手机号加律师【微信】沟通,发送商品对比图、销售数据等证据和对方起诉材料,免费分析胜诉率。★本次解答来自深圳一流律所(全国连锁),杨律师警校出身,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团队具有代理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侵权纠纷胜诉经验。相同律师费聘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针对性应诉更有把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南京用房产扺押贷款到期钱还上房产证什么时间拿到需要啥手续
办房产证手续:(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发明专利多久进入实质审查,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南京社保问题缴费新规定是什么的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2、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5%、1%、2%;6、生育保险:单位0.7%所以:武汉2012最低工资标准1100。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南京集体户口买房条件
集体户口可以算是本地户籍,在南京买房子都没有影响。一类是本地户籍的居民,一类是外地户籍。而根据南京现有的户籍政策,单位和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依然视为本地户口,参照南京户籍买房的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尚未结婚,还需要由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意见》第一条 关于执行对象的认定 (一)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二)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三)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四)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根据市建委审核意见,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第二条 关于社保及个税证明的认定 (一)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按个人所得税证明认定,因未达到起征点而未纳税的月份一并累计。 (二)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如其余参保的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均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予以认可。(三)在江苏省地税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证明予以认可。 (四)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家庭中一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时间最长的成员认定。第三条 关于购房证明有效期的认定 (一)在2017年3月16日前已开具购房证明的:因已过有效期且未购房重新申请开具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商品住房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已认购或合同已确认,二手住房在《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合同已打印或合同已确认提交,如购房证明已过期可续开,继续有效。 (二)因购房证明遗失申请补开,证明虽在有效期内但未购房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 (三)新开具的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现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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