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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折磨可以诉讼离婚吗

精神折磨可以诉讼离婚吗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1 02:43:23 已帮助2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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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折磨能要求离婚吗

从《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可以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而精神折磨属于家庭暴力,因此,如果夫妻有一方遭遇了精神折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下面是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七)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一方对另一方的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此时受害的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毕竟,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要求施暴一方做出赔偿,也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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