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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3-01 12:10:27 已帮助25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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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失踪多久失去继承权
继承人失踪多久,都不可以处置当事人财产,需要当事人下落不明满4年之后,当事人直系亲属作为利害关系人,到法院申请宣告对方死亡,才可以处置当事人财产。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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