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需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支出:
首先是医疗费,根据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收费凭证来确定具体金额;
其次是误工费,其数额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经济收入水平予以衡量;
再者是交通费,按照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需求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此外,还应考虑到护理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