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起离婚诉讼所必需准备的资料及证件事宜如下,具体需要携带以下各类材料以及证件:
1.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起诉书;
2.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户口簿的复印件;
3.与离婚理由相符的事实证据;
4.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所需的相关证据(例如房产所有权证书、定期存款存折、车辆行驶证、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其股权比例证明文件以及其他详细财产清单等)。
《民法典》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