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案人员在受到“帮信罪”指控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达37天期间,能否被批准取保候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性质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规定要求。
如若证据匮乏或案件存在诸多疑问,且情节较轻,那么批准不予逮捕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刑事拘留37天这段时间,往往被视为关键的黄金时期。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涉案人员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
其次,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
再次,涉案人员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