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了对方全责的情况,首先应该向对方寻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若您与对方就相关赔偿事宜存在意见分歧,请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当事人享有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权利。
同时,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妥善调解之后,您和对方仍未能达成共识或是调解书生效后对方未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您同样有权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