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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19 13:35:09 已帮助1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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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关于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分配的相关规定明确表示:
宅基地这一稀缺资源属于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集体依据法定程序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来统一对其进行全面且深思熟虑的审批以及分配工作。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农村居民每户家庭只能依法申请并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他超出的宅基地将无法得到政府的法律保护;
然而,若因继承关系而获得额外宅基地的情况,则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颁发产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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