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述的高级法院告知程序,我们理解为应当确保当事人在知晓违法事实、理由及依据之后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陈述和辩护。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给予他们表达意见以及提出申诉的机会,以期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和严重程度,只有当他们对于我们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满时,才能启动相关的陈述和辩护权。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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