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离婚事宜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裁决;
然而,倘若女方身处怀孕期、分娩结束后一年之内或终止妊娠满六个月的时间段内,男方则禁止提起离婚诉讼;
但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是人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则不在此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如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