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欠款、欠物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凭证性材料。
通常包含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
首先,标题需要用较大字体写出"欠条"字体,或者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
其次,正文应详细说明欠款内容及数量,并注明还款日期;
最后,落款处需署上欠方单位名称以及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如为个人出具的欠条,还需署上立欠方个人姓名,并标注欠条日期。
若为单位出具的欠条,需加盖公章,个人则需加盖私章。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