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罚款滞纳金将按照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三每天进行累积计算。
若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则执法机构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追缴:
首先是对于逾期仍未缴纳罚款的主体,每日可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标准再行增加惩罚性罚款;
其次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以实现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