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人员发生职位变动时,若原先所持有的薪级工资少于新的聘用岗位的起始薪级工资,那么他们将被要求执行新聘用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
2、如果工作人员是从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进行变动,亦或是在技术工岗位与普通工岗位之间转换,只要他们原先所在的薪级工资高于新的聘用岗位的起始薪级工资,他们的薪级工资理论上是保持不变的。
然而,如果他们是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转变为工勤岗位,或者是从工勤岗位转变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并且他们原先的薪级工资高于新的聘用岗位的起始薪级工资,那么他们的薪级工资将会根据就近原则套入新的聘用岗位的薪级工资标准中。
在此过程中,如果他们原先的薪级工资与新的聘用岗位的相邻两个薪级工资标准额度相同(例如,181元与174元、188元),那么他们的薪级工资会按照较高的原则来确定。
按照以上的规定,如果他们的薪级工资低于按照新的聘用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的薪级工资,他们可以参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的薪级工资。
3、当工作人员发生职位变动后,如果他们的薪级工资增资额达到了或者超过了他们原先薪级工资的一个级差,那么从第二年开始,他们的薪级工资将不会再正常增长;
反之,如果他们的薪级工资增资额没有达到他们原先薪级工资的一个级差,那么从第二年开始,他们的薪级工资仍有可能正常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