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清算程序的过程中,企业仍旧保持着其原有的实体存在性。
由于在清算阶段企业尚未正式完成注销手续,因此它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依旧得以保留,企业仍然拥有着合法存在的地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清算期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依然存在,但此时其所拥有的权力和行动权仍将受到相应的限制,企业不得在这一时期内进行任何与清算工作无关的民事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