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由于某些法定的生效条件尚为充分满足,因此其生效与否仍然处于未确定状态。
此时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以使其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未能得到及时的补正,那么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
在此期间内,尽管合同效力暂时无法确定,但仍可让具有追认权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补正,或者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