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的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方有权获取相应补偿。
然而,对于拆除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法定许可使用期的临时性建筑,则不予以补偿。
而针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视情况给予适当地补偿。
若采取房屋置换方式进行赔偿,那么作为赔偿方的拆迁房必须具备房产证。
所谓“拆迁房”,即是指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妥善安置被拆迁方所建造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