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卡逾期未偿清款项达六千元之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罪犯需承担刑事责任入狱服刑。
然而,倘若债权人向司法机构提出了强制执行请求,经过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如债务人为阻挠执行或未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情节严重者,便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面临刑事指控及相应的刑罚,即入狱服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此种情况下,刑期的起算点在于债权人提起诉讼,经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若被告仍未能偿还借款,则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拥有财产却故意不偿还借款的证据。
另外,若涉及信用卡恶意透支,在提起诉讼后仍拒绝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若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