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时,须遵循以下必备条件:
首先,合同的当事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的签订者必须明确其签约的目的以及受理该合同的法律依据;
再次,合同的主要对象及其数量规格、品质性能参数和相关费率也需要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此外,合同的履行时间、履行地域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也需要在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最后,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