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欺诈的法律界定如下所述:
欺诈系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特定目的,故意向他人隐瞒真实信息,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判断,进而按照这种虚假判断做出决定性行为的行为。
在此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采用了不正当的欺诈手段,使得另一方在完全不知情或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迫进行了某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项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