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具有较高的优先级,相对于法定继承方式而言。
然而,要使该种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愿必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再次,遗嘱人对于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此外,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遗嘱的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在遗嘱上签字,同时注明年、月、日等详细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在遗嘱上签字,同时注明年、月、日等详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