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案件中,法定量刑标准如下:
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情况,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故意伤害导致的伤情类型以及社会影响程度。
如果故意伤害导致一人轻伤,且伤势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较小,被害者存在过错或者被告方全额赔偿了被害者的经济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以拘役刑或者管制刑;
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然已经达到轻伤级别,但是伤势接近轻微伤,那么可能会被判以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如果伤势介于轻度与重度之间,那么可能会被判以一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伤势接近重伤,那么可能会被判以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行为必须导致受害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是因为,首先,刑法并没有对具体的伤害后果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第二款中却对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等严重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与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认为第一款中所规定的刑罚就是针对轻伤这类危害结果的。
其次,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故意伤害行为仅仅导致被害者轻微伤,那么该行为就应该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范畴,不能被视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