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渗漏现象构成了购房过程中的缺陷之一,而通常情况下,仅存在轻微瑕疵的房产,只要其主体功能不受到影响,便无法基于此原因直接行使退货权利。
然而,卖方对于销售房屋中存在的任何缺陷均负有修复义务,若是漏水情况颇为严重,进而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正常居家生活,从法律角度出发,卖方理应对受损部分进行修补,同时负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倘若经过修复之后,渗漏问题依然持续发生,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律条款主张解除合同。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您优先考虑与卖方展开谈判协商,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亦可寻求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1)若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在问题严重时,解除合同也是可行的。
(2)若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卖方已向消费者如实披露该瑕疵或者消费者在购买前已知晓该瑕疵,则卖方无需对此负责。
(3)当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诉讼中作为参考。
《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