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拆迁是否可以强拆,根据法律规定,若被拆迁者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且未按照补偿决定约定时间搬迁时,可由房地局做出裁决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2.若在政府拆迁项目中,被拆迁房屋非违章建筑,那么拆迁方需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批准后才能进行强拆。
若未经批准即行拆迁,则属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