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现行薪资扣税政策的基本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税率则依据相应的税率表进行详细计算。
2.苏州地区工资的税率结构详见以下表格所示:
(1)员工薪资在每个月1至5,000元区间内(含本数),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为零;
(2)员工薪资在每个月5,000至8,000元区间内(含本数),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为3%;
(3)员工薪资在每个月8,000至17,000元区间内(含本数),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为10%;
(4)员工薪资在每个月17,000至30,000元区间内(含本数),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为20%;
(5)员工薪资在每个月30,000至40,000元区间内(含本数),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为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