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若女方并无自有住房可供居住,且具备经济实力者,应对其进行适度援助。
而对于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倘若因其承担着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年迈长辈以及协助另一半工作等诸多职责而承受了过重的负担,那么当他们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时,便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同时,对方亦须按约予以赔偿。
对于具体的实施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