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企业未为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防止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法及时获得必要的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雇主承担以下工伤赔偿责任,以便员工得到妥善而周全的照顾:
包括因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
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向一至四级伤残员工发放的每月伤残津贴;
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员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