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透支之后,未能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属于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银行有权请求持卡人立即偿还透支金额及其所产生的逾期利息、滞纳金和超额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若银行经过法律途径,取得胜诉判决,持卡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另外,若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并且逾期未偿还,情节严重者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而且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欠款累计超过10,000元人民币且经发卡行两次书面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即可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其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