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中,员工未签署合同时不得随意离职。
当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之后,理应在正式开始工作的那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
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尽管如此,双方依然存在着劳动关系。
至于员工的离职事宜,务必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而若是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便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