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的主要条件通常涵盖了诸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以及趁人之危等等因素,而合同撤销的流程则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申请来实现。
依据于自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指出,因重大误解所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紧接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某一方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的手段,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违反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就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再者,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还是第三方,只要他们采取胁迫的手段,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违反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胁迫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同样也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最后,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正处于困境、缺乏判断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之时明显不公平时,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