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为:
合法所持房产之市场估值加上双方约定的房屋装修与装潢补偿金额之和。
2.房屋拆迁补偿差异指的是:
合法所有之房产的市场估值,加上双方事先确定的房屋装修与装潢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方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市场估值。
3.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搬迁补助费用、在未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以及非住宅用房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