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罪的刑事责任及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当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具备足以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的经济赔偿责任;
若该类医疗器械已经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危害,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仍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的经济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