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获得政府相关机构批准情况下私自制造笑气乃是违法行为。
2.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例,任何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易制毒化学品者,将面临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行为人的非法所得以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与工具都将被没收,至于惩罚力度则为生产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的10倍至20倍不等。
若情节严重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