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酒驾驶:
乘客在饮酒驾车过程中的判定基准是,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不能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范围内。
据科学测算,通常情况下,倘若饮用350毫升(大约相当于一小瓶)的啤酒或是半两的白酒(也就是20毫升),那么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便会达到0.02(20毫克/百毫升)的数值,从而满足了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2、醉驾:
乘客在醉驾过程中的判定基准是,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范围内。
根据相关法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如果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0至80毫克之间的水平,那么这位驾驶员便是酒后驾驶,而当酒精含量超过了80毫克时,则被视为醉酒驾驶。《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