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经过为期60日的拘留之后,当事人仍有机会被释放。
关于拘留的相关标准和规制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刑事法之规定,被判处60天的拘留已经严重超越法律界限以及期限,刑事拘留的上限应为37天。
其次,在此种情况之下,当事人们可依法直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依据法律法规,在特定的形势背景下,拘留期限可以延期至37天。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公安机关开展取证工作遇到困难,他们通常会将37天的法定拘留期限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