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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什么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04 16:50:18 已帮助10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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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关于没收财产刑的判决,无论是作为附加刑抑或是独立适用的刑法,均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如有必要,也可协同公安机关共同执行此类没收财产刑。
而对于这部分刑罚的具体执行时间线,需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启动。
换句话说,就是自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抗诉期满之日,或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正式执行。
在此期间,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移送执行通知书等文件一并移交给一审法院的执行庭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亦应立即展开对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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