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且处于离异状态的情况下,经由双方父母的共同协商,如认为此期间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那么便能够实现轮流抚养子女的安排。
然而,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职责,则未成年者或无法自行维持生计的成年人皆可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获得相应的抚养费用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