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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在本市工人是否有赔偿

工厂搬迁在本市工人是否有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5-04 11:25:11 已帮助2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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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在本市工人是否有赔偿
关于公司于城市地域内进行迁移的现象,若劳动合约持续生效并且毫无疑问的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然而,当员工基于劳动环境的变化而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在城市区域内的迁移通常不会涉及到补偿问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情况都符合此类规则,而是需要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所谓转移对员工的实际影响程度如何;
(2)公司在面对这一影响时有无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或措施;
(3)新的工作场所对员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是否产生了实际的负面影响。
如若造成客观的严重影响,且公司未曾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的话,员工可以在此时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公司理应对其作出适当赔偿。
若实际影响无足轻重,或虽有严重影响却已得到及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通过调整工时、加开班次或提供免费车辆服务等方式予以弥补,那么员工主动要求解约的情况下,公司无需对此承担补偿责任。
对于应当给予赔偿的情况,应该按照员工在原单位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即给予一个月薪水的标准进行赔偿,不足半年者视为一整年处理;
而在半年以内的情况下,应给予半个月薪水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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