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若离婚涉及到无过失方有权申请过错方提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婚姻关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
其次,有证据证明该方与他人非法同居;
再次,该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错误导致双方最终离婚。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无过失方应该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且该赔偿应涵盖物质损失及精神层面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