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几种情形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几种情形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几种情形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3 12:05:30 已帮助182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几种情形
在特定情形下,若离婚涉及到无过失方有权申请过错方提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婚姻关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
其次,有证据证明该方与他人非法同居;
再次,该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错误导致双方最终离婚。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无过失方应该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且该赔偿应涵盖物质损失及精神层面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