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举办婚礼仪式而未能领取结婚证书,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缔结合法夫妻关系,必须由自愿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凡符合法定条件者,皆应予登记注册并发放结婚证书。
唯有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流程,方可真正建立起婚姻关系。
对于未能按规定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登记。
因此,仅仅是举行了婚礼庆典,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话,就无法被视为法律层面上的合法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