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解除合同、退还商品的过程中,关于装修费用部分的赔偿事宜是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的。
倘若购房者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已经入住物业长达一定时期,那么对于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折旧费用,应当由出卖方承担并作出补偿。
然而,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方在于开发商,那么购房者并不需要对物业的折旧予以补充赔付;
但若问题源于购房者本身,出卖方有权不予赔偿购房者的装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