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我国境内普遍采纳的信用卡还款途径主要涵盖如下几大类模式:
首先,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的移动设备——手机。
这是一种全新的移动金融生态体系下个人支付终端工具,既能实现直接使用信用卡刷卡偿还欠款的功能,还能够完成诸如转账等多项金融业务,使您更为便捷地管理财务状况。
其次,银行机构内部的还款服务。
此类还款方式涵盖了发卡行柜台、ATM机、网上银行、自动转账以及电话银行还款等多样化途径。
偿还所欠款项之后,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将及时恢复,相关款项通常会在当日经过系统妥善处理之后迅速入账,确保您在需要时随时能够支配所需资金。
再次,通过银行间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进行还款。
这类还款操作一般被划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类型。
然而无论选择哪种转账或者汇款方式进行处理,汇出行都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且从款项到账速度与还款便捷程度角度来看,都不及同行业内还款、网络还款及便利店还款等多元化渠道高效便捷。《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