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拖欠未按期缴纳,一旦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并且恶意欠款数额大于一定标准,则将会面临立案调查。
持有信用卡者采取私自占有、不愿意归还的意图,通过超过规定限额或特定时期内透支消费,经过发卡行在经过两次通知和催促后仍然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此时便应视为【恶意透支】。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欺诈行为的其中一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