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信用卡卡号以及密码不幸被他人获取,只需直接联系本行信用卡中心,进行支付密码的变更处理,便可确保他人无法进行任意消费。
在我国境内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支付时,主要是通过密码与签名双重认证方式确认身份,因此即便对方了解到您的卡号和密码也不会造成太大威胁。
对于刷卡消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特此提醒如下:
首先,请务必仔细比对消费签账单中所显示的卡号、签账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同时特别留心消费的货币种类以及金额的大小写设置是否正确;
其次,在刷卡操作过程中,务必将卡片置于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窃取卡内重要信息;
第三,成功完成交易之后,还请再次检查您所持有的银行卡,以确认其的确属于您本人所有;
最后,无论何时何地,完成交易之后都请务必妥善保存签账单的持卡人根联,以此作为日后核对信息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