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当夫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其所育之子女通常会交由最适宜照料并能促使孩子健康成长之人抚养。
若涉及尚未成年的子女(未满两周岁),通常会将抚养权判归母亲,因为这更有助于孩子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得到全面的照顾。
然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而言,人民法院会依照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能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评估他们的养育能力,从而确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