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相关领域中,债权转让所需满足的各项基本要求如下所示:首先,被转让的债权必须具备有效性。
若该债权本身无法实现其法律效力,便不涉及到后续的转让事宜。
其次,该债权需要具备可转让的特性,不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依据债权本质属性而不可进行转让;
(2)在双方当事人之前已明确约定不得进行转让;
(3)遵照法律法规规定而不得进行转让。
再次,债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共同协商并达成关于债权转让的协议。
最后,债权转让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债务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