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包含有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等多种类型。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即建設單位與承包方,也就是施工人之间,为了完成事先商定好的施工工程項目,以明确双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給權、義務為主要目的所簽署的協議文件。
根據該施工合約,施工單位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由建設單位交付的所有施工任務;
而另一方面,建設單位則需要按照事前商定的條件,提供必要的支援與滿足,並且按照合約進行工程價款的支付。《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