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基于具体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首先,对于尚未达到两周岁年龄的幼儿而言,通常情况下会将抚养权赋予母亲,这是法律所主张的基本原则。
然而,当考虑到具体的例外情况时,也可能需要由父亲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针对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父母双方有权共同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监护事宜,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法院裁决并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做出判决。
最后,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在提出抚养请求时应尊重其个人意愿,并尽量予以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