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方面,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个具体因素和情节:
首先,如若所购车辆尚未进行注册与过户手续,那么责任主体应当视为肇事发生时车辆的所有者。
其次,如果出现了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况,那么应当由实际控制车辆运行并从中获取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者,假如是借用他人车辆的状况,则要根据出借方是否存在过失来划定不同类型的责任主体。《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