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4-18 12:05:17 已帮助228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什么
倘若继承人实施了以下任一行为,均将丧失其法定继承权:
(1)蓄意杀害被继承人;
(2)趋于获取遗产的目的从而谋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抑或在履行赡养义务上表现出严重程度的虐待倾向;
(4)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文本的行为,情节恶劣因而严重;
以及(5)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致使被继承人不得不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如此行为,危害重大,情节严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
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